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丸子幾天前找了份工作

店長通知我去面談,是7-11的店員

與店長相談甚歡,她看我白白嫩嫩的

家境應該很好,不需我出來賺錢

我的心中出現os:(明明日子很苦,卻一付貴婦像,真的很冤啊!)

稍微講一下細節,要我回家等通知.

昨晚來電,要我今天再去談一下

因他發現我走路腳一跛一跛的(之前膝蓋有挫傷)

怕我無法勝任,她要測試我一下能否搬貨和靈活度

唉!只是超商的店員,有必要搞的這麼複雜嗎?

找個工作真難喔!希望今天會有個好結果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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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丸娜逍遙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