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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家中突然來了三位自稱是保智大隊的警察

帶了搜索票說兒子違反著作權,要進來家裡搜索

我完全嚇呆了,怎麼會這樣?

我要他們證明身份,便趕緊通知先生,兒子出事了!

一個進行蒐證.一個進入兒子的無名小站網址

告訴我為何會犯法?

他下載音樂到他的部落格,公開讓進入的人閱聽

就因這樣就觸法,還去學校請假帶他回來去做筆錄

他很單純的想法是要自己聽,完全沒有犯意,更沒有商業行為

這陣子陪他到少年法院出庭了4~5次終於在上個月結案

保護官念在他肯認錯,無犯意且態度良好,家長更是關心這孩子

絕不是問題少年,就判決讓家長帶回交付管束,還必須寫切結書呢!

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上法庭,很丟臉~!其實~~

這樣也好!給他一次教訓,學一次乖,但這教訓也為免付出太大的代價了.

當初我也是一直苦口婆心,兒子就是不聽,結果咧~~~被抓去法院

可能是老天疼惜吧,告我們的公司只是給個小小警告,有些公司就要妳賠償

少則10萬多則上百萬呢,唉!不幸中的大幸啊!有些還得每星期去勞動服務呢!

我不誇張!所以部落格的音樂.文章最好是出自自己的創作,自己的故事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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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丸娜逍遙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